这是前两年的畅销书《原则》的姊妹篇吗?
郭大叔简直就是复制了此书中的核心理念:一定要坚持该坚持的原则。
你可以评判我的计划不完美,你也可以提出相关意见,但是只要决定了,大家就要共同遵守下去。
我让你在仓库后面防火,你却跑到了舞台后面防火。
我们说好了,干完活分钱,你们却出尔反尔、
还有原则么,没有原则,我就用我的原则办事:干死你们。
反观,詹弗妮洛佩兹,她一如既往的信我帮我,最后我完全可以消失,不给她一分钱。
但我就是个坚持原则的人,我最后给了她钱。
这个世界,一定要坚持原则。
没原则,还学要活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