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美在全球的横冲直撞,有点不可理解。
人阿富汗的事儿,是人家的内政,互不干涉内政,这不是应该得到公认的“真理”吗?
之所以选择阿富汗,老美的考虑,大概是既然老毛子来过,咱也得来刷个存在感。
这搞得当地的族长很困惑,这些歪果仁,来了又走,走了又来,究竟在琢磨个啥呢?
老美在这方面,向来不吝啬损一下老毛子的。
老毛子“来到”阿富汗,那是烧杀掳掠,咱老美过来,那可是来送钱来的。
只不过,那些阿富汗的族长颇有“扮猪吃老虎”的嫌疑,钱是要拿的,但是承诺什么的,这个可不好说。
“碰瓷”这种事儿,偶尔做做,让老美非常无奈。
前哨阵地的部署位置,实在是个“死地”,大兵只能无奈的选择被动防御。时不时的冷枪已经是常态,至于大兵光着屁股反击这种事儿,也属于常态。
大兵私下的抱怨,也是非常自然的事儿。
身为大兵,想法很单纯。跑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来驻守,天天当靶子,究竟是为了啥?
这个问题,长官可回答不了大兵。
毕竟,在整个故事的过程中,大兵们可是“送”了好几任长官。
你说老外的长官也实在不咋滴,咋就不知道保护自己呢。
最后,天天喊的“狼来了”,狼终于来了。
浴血奋战不可避免,但战斗到最后,大兵们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。
煎熬的结果,往往只剩下生存的欲望和战友之间的相互护持。
老外的反战,从来不说教。
只是在战争中充满了调侃的味道。
故事中有两句话,大概道出了真谛。
第一句:我没有感觉到越来越好。情况一天一天的糟糕下去,长官“走”了好几个,这样的境况仍然没有得到当局的重视。老外的官僚,同样害死人,同样需要把事情闹大了以后,才会收拾残局。
第二句:阿拉和耶稣,究竟哪个对呢?如果其中一个是对的,那另一个一定错了吗?这个疑问,对于都有坚定信仰的双方而言,是个不死不休的较量。这样的问题,大兵如何解答呢?
当然不可能都是对的,但有可能全错。
但是,又有谁真的在乎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