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两天的新闻是说郭敬明的新电影被院线下架了,有说是因为知识产权的原因,有说是因为太烂,还有说是郭敬明臭了名声。如果是知识产权的原因,还是支持下架的。但如果是其他原因,就不支持了。毕竟,导演和编剧有拍烂片的自由,粉丝也有看烂片的自由,倒是有关部门没有下架烂片的自由。因为,郭敬明的作品是不可能有什么深度,对社会有什么反思和抨击的,如果连这样的东西都不被允许存在,像《无邪》这样的片子,这种直面人性和社会、制度的影片,自然更加不可能有存在的空间了。
四个小故事里,其实第一个故事,完全没有情节的第一个故事最令人震撼。正常的社会里,普通人是不应该沾染上无辜者鲜血的,特别是自己的同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