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在CCYV6老片新看。
有些情节发现了破绽。如瓦尔特去照相馆接头,和摄影师被“巡逻队”逮捕,设法打倒对方四个人后就逃之夭夭,对方爬起来后也没有追击和射击,明显是托。事实也是如此,“假巡逻队”爬起来后还怪瓦尔特下重手,瓦尔特安排的局,所以双方懂得分寸。但如果不知情的摄影师不按套路出牌,抢过枪来打死自己人怎么办?显然导演不会喜欢老湿这样胡思乱想的观众。
有些场景则看出新意,如广场认尸。说是亲属若去认领,会被德国人打倒,躲在人群中的瓦尔特和游击队叫大伙别上前。然而钟表匠看见躺在地上的女儿,爱女心切胜过对死亡的恐惧,勇敢走出人群。瓦尔特见状也就带领大伙跟了上去,德国人就怂了,指挥官下令撤退。有的解释说是“德国人怕了”,但枪明明在德国人手里,究竟德国人怕什么?
所以这里隐含表明,德国纳粹(准确限定范围是此时掌控萨拉热窝局势的德国占领军指挥者)并非是一味嗜杀的刽子手,而是也有些原则和底线的。对前一晚拿着武器来烧卡车的游击队,他们策略是毫不留情的镇压;对赤手空拳前来认尸的亲属,他们也觉得暴力应对不妥,而让“恻隐之心”占了上风。
王晓渔在《非暴力不合作及其限度》(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Dp8PHGv8cE5jnXIcUwAETw)提到:
“非暴力是不是无条件的?一个人可以要求自己无条件地坚持非暴力的原则,但是如果把非暴力作为公民不服从的核心理念,或许需要一些基本前提,即公民勉强称得上是公民,拥有一些基本权利,比如法治理念、言论平台、信仰自由。如果缺乏这些基本条件,非暴力之光会随时被扑灭。如果坐视坚持非暴力的民众被伤害而不赞同阻止这种暴力,这恐怕不是坚持而是背叛非暴力的理念。”
基于这段话,非暴力似乎不适用于对付纳粹,因为等于飞蛾投火。
王晓渔引述罗尔斯的话:“公民不服从的问题,仅仅产生于多少是正义的民主国家”,“既不适用于其他形式的政府”,“也不适用于其他各种异议和反抗”。
《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》表明:“非暴力不合作”即使对纳粹,也可能有效,也就是,个别纳粹还多少残存一些正义的。

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Валтер брани Сарајево(1972)

又名:Valter brani Sarajevo / Walter Defends Sarajevo

上映日期:1972-11-30(匈牙利)片长:133分钟

主演:韦利米尔·巴塔·日沃伊诺维奇 拉德·马尔科维奇 留比沙·萨马 

导演:哈伊鲁丁·克尔瓦瓦茨 编剧:乔尔杰·莱博维奇 Djordje Lebovic

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的影评